同学们有相关问题的可以详细咨询了解。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顺顺利利参加中考,考取一个好成绩,被自己理想的高中院校录取,也希望同学们在即将进入的高中校园生活做准备。只要用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事物,面对生活,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好美。正确的方向,积极的思想,环境的栽培,坚持不懈的行动。观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胸怀决定规模。
德宏中考招生办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是学校录取的依据。州、县(市)教育体育局每年5月中旬将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条件下达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在下达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必须拿出总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农村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允许招收择校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下达计划。
(三)县(市)招生办于每年5月中旬将本地学校招生计划上报州招生办,州招生办汇总后将全州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招生学校及范围
(一)普通高中学校
1.州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民办高中,经批准的县(市)学校招收户籍在德宏州的考生。
2.县(市)普通高中、完全中学、民办高中招收户籍在本县市的考生。
(二)五年制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可在州内、州外招生。
六、普通高中录取分数折算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13个科目的折算总分为600分。具体折算办法是:
(一)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二)物理、化学、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三)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四)音乐、美术2个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七、州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内容和分值。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我州实际,在我州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德宏州户籍考生执行的加分照顾政策共7项:
1、我州世居的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五种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加15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见义勇为的子女。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5分、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10分、获得州、县(市)级见义勇为称号的子女加5分。
5、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德宏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政联【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1)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标准降低分数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机构改革转隶,现役转业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给予加分照顾。(1)公安烈士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录取总分2%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2)公安英模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5%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不低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的标准给予加分照顾。
7、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学校连续从教满5年教师子女按《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规定执行加分照顾政策。
以上7项录取加分照顾政策中,同一考生符合以上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其中一项,照顾加分不累加。
(二)加分照顾办法。
1、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要填写加分照顾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学校或县市招生办提供户口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学校和县市招生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认定加分项,并向社会公示。无误后汇总上报州招生办(见附件2)。
小编总结
因为每年都有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比如,迟到,生病等。但是,没能参加中考的学子也不必难过,大不能呢个在复读一年,再次报名参加中考。现在中考招生政策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改变,所以各位中考同学应该提前了解,每年中考相关的信息都是由各个地区的招生办在教育部门的官网上发布的。中考后,大家都要面临选择高中学校的问题,家长们也会疑惑怎样选择适合孩子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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